女主总在万人迷[快穿](58)
她不带喘气说完,喝了一口水,反正不管法官相不相信,程菲是相信苏晓晓脑袋有病了,这件案件她自己去办好了。
女人想要撒泼:“那个墙面也算我儿子头上?不是那个女人砸的吗?对,就是她砸的,警察同志你们捉她去坐牢没有错,关个十年八年好好教这个女人做人。”
“我都说了没问题,你坚持要告的话,关几个月没问题,但是你儿子的罪过更大,关他十年八年都算轻的了,现在你继续坚持的话,我可以为你聘请免费的律师。”
周围都是苏晓晓的同事,也听了事情的原因,不想让苏晓晓留下案底,一个个都看着程菲在表演,附和着她,罪名一个比另一个更严重。
女人吓傻了,最后只想带着儿子回家,反正明清腿也废了,下不了地去干活,还要人伺候她,重新找个媳妇更合算。
苏晓晓很快就走出来了,没留下案底,就是被骂了一顿。
局长对她一直在呵呵冷笑,给她两天的休假让她好好调整,苏晓晓砸坏的墙面从她工资里克扣,她还要请为她担心的同事吃一顿饭,给乘机敲诈程菲辛苦费,程菲说自己费了那么多口舌才说服对方,苏晓晓要是不付出代价那就亏本了。
医院的小花园种了姹紫嫣红的几十种花,绿油油的一片草地,躺在医院的长板凳上,丝丝阳光温暖照耀在身上,病人在散步聊天,看起来温馨美好。
明清已经能够下床了,格子病房最小码的套在她身上,依然宽松不少,她脸色苍白,推着轮椅到苏晓晓身边,拍拍她的肩膀,递上一张纸条:“你很难受吗?是不是因为我在你的身边的原因?”
不好,不能让女主误会啊,苏晓晓瞬间就发誓:“没有啊!你在我身边是我最大的幸运,我超幸福!”
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骄阳似火,比阳光还要明媚。
明清她白净的脸上出现丁点绯红,继续书写道:“昨天你很勇敢,很像我心目中的盖世英雄。可是只是这样的话还不行,我想要的从来都是更多。”
她一直都是童养媳,也知道结婚这个词代表什么。男人被苏晓晓赶跑了,以后不会过来,可是她真的要把自己这辈子都教给苏晓晓吗?她不会辜负自己吗?
明清这是在疑惑了吗,苏晓晓嬉皮笑脸凑近明清。她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阳光味,很好闻。
“我就是你的英雄啊,实不相瞒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了,你是我一直都想要保护的人,我在想,哪怕这个世界坍塌了,我也会自己的骨头为你撑开一片天。”
明清呼吸一窒,她是认真的吗,目光隐隐约约透露出怀疑。
“真的啊,你别不相信,哪怕你是要天上的星星。”土味情话老套是老套,搜索出来一大推,可是苏晓晓想不出别的台词啊,她深情款款地说道:“我也会想方设法满足你啊,跟在我的身边,我不会让你再为别的事困扰。”
答应我,让我做你的监护人好不好!让我养育你到成年好不好!
明清的字体清秀,和她整个人一样,平平淡淡,看似不好接近,其实心肠最是柔软不过了。她写下了两个字:“流氓。”滑动轮椅离开了。
苏晓晓就是个臭不要脸流氓。这个流氓还把房子卖掉了,为明清聘请了专业的医生,准备为她的腿动一次手术。手术费多贵明清心里也没一个底,可是她知道,恐怕她真的要当她的童养媳了……
明清手里攥着两块钱,买了一支奶油味的甜筒,又回到了苏晓晓的身边:“以后你只能吃两块钱的甜筒,伙食我每天会给你做,晚上十点要回家,不许和他们去喝酒,我出院后会去上班,帮我们重新攒一个家。”
苏晓晓懵逼:“啊……”谁能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就是想当她监护人而已啊。
☆、双重生姐妹花(一更)
社区里有个旅游景点, 传承了将近上百年, 是一处潺潺流水的河流, 夏天的微风拂开一层水波, 挂上一排排灯笼和梦境中的秦淮河一模一样。
《穿越之我是你的小甜品》剧组看到社区居民拍到网上的视频,风景优美, 秀丽独特,瞬间拍板决定要过来苏晓晓所在的社区拍戏取景。
这部剧是当红小生程须扮演男主, 当红小花明夏她扮演的女主, 一个青春活泼的美少女, 她的相貌绝美,小生粉丝也多, 开拍后在网上的热度就很高, 来到这里后肯定会让景点更加爆红啊。
社区里的人知道消息后都挺开心的,早早就在讨论,扫大街上的落叶, 换上崭新的衣服,等着记者来拍明星时不小心入镜, 而且第一次要见明星啊, 这些人激动在到处蹲点守候, 议论纷纷。
这年头黑粉比较多,明星过来给景点打广告是好事啊。
就害怕明星在这里受伤了,遇到黑粉他们脑袋不理智做出什么事来,局里批准找人保护明夏的要求,男女老少统统热情洋溢举手, 表示愿意加班也愿意去维护治安,保护美少女明夏的安全。
除了苏晓晓,没有举手的她,比举手的人更显眼。
局长干咳一声,专门特意把苏晓晓叫过去,叫她去贴身保护明夏。
享受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苏晓晓一点都不开心:“那么多前辈想过去,局长你看我一个新人夺走大家的机会,多不好啊,要不还是算了。”
局长理所当然地说道:“你武力值比他们高啊,要是有黑粉溜进来想要捅刀子或者非礼明夏,你都能第一时间应付。而且你听到消息后镇定自若的模样,颇有大将的风范,看来见到明夏夜不会和那些人犯蠢,丢了我的面子。”
可是明夏是明清的重生妹妹啊,她厌恶明清到骨子里,要是见到明清指不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苏晓晓只想保护明清的安全,好好守护在明清的身边。
她抽了抽嘴角,真诚地眨巴眼睛:“老大,我能拒绝并且请假去旅游一段时间吗……”
局长乐呵呵呷了一口茶:“可以啊,我整个人很好说话的啊。”
没等苏晓晓那句谢谢老大开口,局长他老人家就眉开目笑继续说道:“如果你答应这几天保护完明夏的安全,你欠我的钱就当做奖金一笔勾销了,我帮你把那个明清户口落到你头上,不用你特意去跑程序。
不要的话我也是很人道主义的啊,虽然说我是你的老大没错,可是俗话不是说,亲兄弟明算账,借这么多钱我也要和你算算利息,而且我算数不怎么好,容易按照高利贷来折腾。”
好无耻的老头子,贫穷的苏晓晓怂了……
她拜托程菲好好照顾明清,不要让她出院也不要在她面前讨论明夏的事情。
苏晓晓双手合十,巴拉巴拉说来好多,害怕程菲记不住还给写了几大页禁忌和菜谱,病人需要好好照顾身体啊,这腿要好好呵护才可以。
程菲笑盈盈答应:“好啊,等你保护她回家再请我吃大餐,明清的案件我来查,明清的身体我会好好照顾。”
等苏晓晓一离开她的视线,程菲二话不说就把纸条扔进碎纸机里,机器刷的一下把它们化为废纸片,程菲的烦躁的要命,她想查案,不想给明清当保姆,更不想苏晓晓给明清当保姆。
早日把案件完结了,早日让明清滚蛋才是要经事。
程菲疯狂的进入另一个阶段,找到凶手,凶手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动手。
明清一声不吭,连自己的怀疑都没有写下来告诉程菲,程菲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一个个去查探,困难是困难点,可是程菲只学校里学到的知识,一件件开始灵活运用起来,刺激十足。
苏晓晓也见到了明夏,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古装,眉间一点朱砂,桃花眼含笑朝苏晓晓挥手。兴奋的好像碰到老熟人一样。
苏晓晓头皮发麻,真不想和明夏有什么交际,她不知道明夏已经知道她要收养明清的事情,还想把这件事隐藏起来,干巴巴笑完就完角落里去。
剧组里特意为明夏安排一个大棚,化妆师、服装师、经纪人都聚集在这里。
明夏被这些人守护着,捧着下巴说道:“苏晓晓,你的名字真好听,你觉不觉得我漂亮啊?”
要是别人说这句话肯定是自恋,可是明夏不一样。
她和剧情里描写的一样,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人能够联想为了褒姒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因为褒姒要是和明夏一样漂亮的话,哪怕让人把心挖出来给她都愿意。
苏晓晓挠头,不知道该说啥好。
明夏小腿晃荡,把椅子旋转过来,面对苏晓晓说道,少女委屈似的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漂亮啊?好难受啊,心痛痛的啊。”
少女是芊细的、敏感的、脆弱的,需要好好守护的啊。
明夏受到这么多人的宠爱,还没有人敢让她那么伤心,一瞬间空间寂静沉默,明明有十多人在场,却连呼吸声都停止起来,一双双漆黑瞳孔盯着苏晓晓。
苏晓晓不明白为什么会被明夏她注意到,可是其他人不善目光让她明白,再不回答恐怕会被目光杀死,她飞快地说道:“漂亮漂亮,你是我眼中小仙女。”
明夏知道苏晓晓,她过来这边在意的目标也是苏晓晓,闻言勾唇,天真无辜地说道:“那你会喜欢我吗?接下来你是要保护我的骑士,我好害怕你不喜欢我啊,既然你喜欢我的话,我就放心了。”
她昂首露出天鹅一样细嫩白皙的脖颈,薄纱外套罩在她的身上,隐隐约约露出来的肌肤无瑕清透,少女小心翼翼讨好的神情,能够再铁石心肠的人都化做绕指柔,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苏晓晓简直泪崩,她不想和明夏太接近啊,尴尬地笑:“这是我的职责所在,明小姐不需要担心。”
“你可以叫我夏夏,叫明小姐多生疏啊。”少女活泼和精灵一样,扑哧上前抱住苏晓晓:“姐姐你身上好香啊,夏夏好喜欢你啊,想和你做好朋友,好不好。”
夏夏是不是太亲昵了,我们不熟啊,妹妹你快走吧……
苏晓晓冷漠摇头:“不好……”一见到少女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第一次被拒绝后委屈瘪嘴,跟受了天大委屈一样,周围的工作人员都用坏人的目光投诉苏晓晓。苏晓晓好像发最硬着头发:“夏夏乖,别哭了啊。”
工作人员满意了,明夏也满意了,苏晓晓丧权辱国了……
戏还没有开拍,来保护明夏安全的苏晓晓,已经被经纪人指挥着哄着明夏吃完晚餐,哄着明夏看剧本,哄着明夏不要乱吃零食。
苏晓晓想要抗议:“我是来当保护她不是来当保姆啊……”
“什么叫保护,保护夏夏不哭,保护夏夏吃饭,保护夏夏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啊。”经纪人吸口烟,盯着大棚里隐蔽摄像头,嘴角露出笑意:“难道你不想保护她吗?”
苏晓晓:“……”她还真不想。
经纪人开了一瓶红酒,倒在高脚杯里,酒红色的液体映照在她面容,显得诡异,她理所当然地说道:“你是夏夏喜欢的人,不要让她失望啊。我真的第一次见到夏夏这么依赖一个人。”
苏晓晓嘴角抽了抽:“那我是不是要感恩戴德?”问题她不想要伺候祖宗啊。有这个时间,苏晓晓比较愿意去抱着明清,哄着她写字哄着看看她说话。
明清每天晚上都会和苏晓晓打一通电话,她没告诉明清真相,就说自己在办案。
苏晓晓一直说话,明清听着,时不时恩的一声。见到了明夏的美貌,苏晓晓对明清的天籁之音生出了好奇,明清暂时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开口,这让苏晓晓有点遗憾。
“你要是能开口说话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