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风仪“嗯”了下,一手轻抬着下巴,思索道:“想好了。”
“第一天的话……”
“我打算先带她去粥记粥铺吃个饭。她喜欢喝粥嘛,那家感觉还不错,卤味拼盘也是个亮点。哎,突然发现好久没吃那个了,真是光想想就好馋。她喜欢喝粥,我喜欢吃卤味,刚好呢。”
“然后就是,带她去步行街逛逛吧,虽然没什么太大的意思,但毕竟位于一个城市的中心地带,就算是走流程,也当然还是得了解一下。何况,我觉得没意思的地方,不代表人家也觉得没意思。”
“之后呢,晚上可能会带她去俞城双星塔看看吧。我还没去过呢,听说在那里可以俯瞰整个俞城,将俞城的夜景尽收眼底,嗯,那个地方我还蛮期待的。”
“看完塔呢,我打算带她搭乘夜游888环城半圈,再在南安街那边撸个串儿。嗯……大概就是这样了,我觉得,应该还蛮妥当的了吧?至于第二天要去什么地方……我还在想,就到时候再说吧。”
舒锦时点了下头,仍是唇角含笑。
行,出行项目还挺丰富,看来是挺用心的。
别说,这里头的不少项目,她都没玩过。
是的,其实她还挺宅。工作之余的放松活动,也就是去各个饭店换着各种花样地吃吃东西罢了。
除此之外,她都懒得去体验。
谁能知道呢,她是这么懒的一个人,和她妈截然不同。
可是,谁又知道呢,在听到许风仪要带学姐去玩时,她一个原本对那些弱智项目毫无兴趣的人,却又感受到了隐约的嫉妒。
讲真,她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神经病。
许风仪并不知道旁边这个始终微笑着的人在想什么,只是冲她一笑,就继续吃起了早餐。
然后,在她吃完岩烧吐司时,她的手机震动了下。
许风仪拿起来一看,只见是顾颜语发了条微信消息过来,说是某个甜品店最近出了个新品,很好吃。
许风仪点开图片后,便感叹了一句:“没想到,阿比甜品店最近出的新款甜品小熊杯看起来好可爱。”
舒锦时又吃了口厚蛋烧,虽说没有太感兴趣,却也还是搭了话上去:“是么。”
“嗯,你看!”许风仪笑着一点头,便将手机屏幕面向舒锦时,给她看了看。
那是一个透明的塑料甜品杯,看着挺大,里头不仅放着海绵蛋糕和奶油,还有蓝莓草莓等水果在其中用作点缀,甚至,在最上头的地方,还搁着一个戴了蝴蝶结的巧克力小熊。
花里胡哨的,一看就是种甜腻到齁的食物,却最是能够俘虏住少女们的芳心。
“挺好看,”舒锦时点头,“你喜欢这个?”
许风仪继续笑着:“对,我还挺喜欢它家味道的,就是有点贵。嗯……但是,贵就贵吧,又不是经常吃,新品我还是要支持一下的。哎,就是这个店子吧,离我公司也太远了,嗐,看来这两天是没办法去吃了。”
舒锦时点点头:“那就有空了再去。”
随后她搁下了碗筷,从餐桌旁站起身:“我先回房换衣服了,谢谢你的早餐,挺好吃的。”
语毕,舒锦时一声不吭地朝着楼上走去。
好吧说实话,其实她并没有很想和许风仪讨论关于要如何带学姐去玩的这个问题,也不是很想了解她们要一起做些什么。
刚刚吃饭时她会问上那么一句,只不过是因为她觉得既然自己和许风仪是处在聊天状态中的,一直沉默或者摆脸色不太好,再怎么讲,至少也应当问一问,否则会显得太冷淡。
形式婚姻也是婚姻,搭伙过日子也是过日子,作为另一半,她觉得自己该做得体贴些。
可能这就是生意人吧,即便心里头不舒服,也还是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此将面子工程做得格外到位,滴水不漏,都不会有人发现她究竟在想什么。
换句话说就是,她的人生经历不允许她去做幼稚的事,哪怕只是思考,也不可以。
这大概也算是她无意识中为自己上的一把枷锁。
所以,哪怕天塌了,她也会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不在意。
“哦……”许风仪见她起身,就收住了心思,笑意盈盈,“好的,去吧。”
“嗯。”舒锦时没有回头,朝着楼梯间处快步走去。
她生得又高又瘦,双肩平直锐利,走起路来时即便步子放得再慢,也像带了阵风。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虽然舒锦时一直在笑,但许风仪总觉得她好像有心事。
可对方不打算主动提及的话,她也不好主动挑起话题,就咽下问题,目送着她上了楼去。
再说,或许只是自己的错觉也不一定,贸然问东问西,可能反而会让人烦躁。
毕竟,每个人的脾性都不尽相同,在这些事情上,绝对不能够以己度人。
随后,许风仪也从餐桌旁站起身,收拾餐具拿去清洗了。
舒锦时在听到从厨房那边传来的叮铃哐当的声音后,眉梢随之往上提了一提。
原来自己的五感那么灵敏的啊,可以捕捉到外头任意一个细小的动静。
感觉自己今天发现了好多以往都没注意到的事情,她真是将自己给重新认识了一遍。
随后,她上完最后一级台阶,进了自己房间中去。
房间里拉着遮光窗帘,直接就隔绝了外头本就不怎么明亮的光亮,又因她妈离开时没有关床头灯,看上去不会太过逼仄。
床头灯色温昏黄,可照范围不大,被削得柔和又安静,令房间诸多暗角都给藏掖进了灰暗之中,很舒服。
这灯是她精挑细选的,据说是这样的光线能够恰到好处,人若长期处于其中的话,是可以获得宁谧的。
以往她也觉得是这样,只要她置身于这么一个温柔的环境中,纵然心情再怎么烦躁,也很快就会变得平静柔软,可是今天却并未随之变得平静,反倒暗潮汹涌,又凌乱稀碎,看来是拼凑不好了。
她是真的觉得自己有点发神经。
神经倒让她突然就想起了自己十六七岁所读的某一本青春小说。
小说里头将那青春期的女主描摹得敏感纤细,占有欲十足且浑身带刺。
女主在面对朋友时总会争风吃醋,也分外看不得朋友对别人的热情超过于自己,假如约好了一起出去吃饭,中途对方要加一个人进来,她就会闷闷不乐。
甚至就连朋友去谈恋爱了,她也会开始失落,外加敌视对方对象,因为她觉得是那个野男人抢走了自己的好朋友,偷走了自己的生活。
由于那时舒锦时从未有过那种感觉与经历——她从不缺朋友,和朋友间的交往向来大度宽松,会给足彼此足够自由。
一起出门聚餐时,假设对方临时要带新认识的朋友过来,她也不会有任何感觉,只会觉得多一个人多一分热闹,多认识一个朋友也挺好。
所以那时候的她并不能与女主共情。
不仅无法共情,甚至还觉得那个女主十分矫情,连朋友醋也吃,一天到晚地瞎折腾,作成那个样子不累么。
她一度认为自己到老到死也肯定是理解不了那种人的,可谁想到,现如今她早已过了青春期,反倒好像可以理解了呢?
到底是她的青春期来得太迟,还是她越活越小,越长越回去了?
都说人会老还小。老还小意思就是老了后反而会变得跟个小孩儿似的成天爱胡闹,心眼子小得跟针孔一样。
但她这才多大,距离七八十都还有好几十年呢,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吧。
真是乱七八糟的。
舒锦时眉心一蹙,“啪”地一下按了下床边电灯的按钮,昏黄光线瞬时全盘隐没于黑暗之中。
随后她闭上眼,又“啪”地一下打开灯,深呼吸,转身进入衣帽间,没事儿人一样从中挑出了件白色的丝质珍珠白衬衣和黑色的大衣换上。
工作装什么的,来去就那么几种搭配,甚至都不需要动脑子去想,也不需要拿到镜子面前往身上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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